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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23-05-12 10:30:01活动方案

2023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实现社会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沂旸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忠、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勇善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宽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时间

从印发方案之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要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城中村”、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以及轻加工行业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抽查,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紧盯“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两会”前,要对本辖区内重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级综治委(办)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确保今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乡镇、街道、社区管委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网格长负责制,落实网格员每日巡查、宣传工作任务,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大火灾。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日常监督检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冬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周至少开展2次防火自查、每月开展1次消防培训,1次应急疏散演练。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战训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冬春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官兵深入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制定完善“六熟悉”卡,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和等级调派方案。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科学组织训练,提高严寒、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能力,强化全勤指挥部和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指导,提高初战控火、人员搜救、火场供水、战勤保障等能力。春节前各执勤消防中队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要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做好战勤保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和自来水公司要组织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缺水区域供水方案,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春节前,要组织对下属执勤消防中队开展装备巡检,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加强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拉动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3.落实战备要求。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市消防部队根据上级部门命令进入二级战备。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对火灾多发时段和重点单位场所要提高力量调派等级和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并严格落实作战安全规程和防护措施,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工作。一是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对当地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行动进行系列专题报道,及时深入报道各地工作的动态消息,大力宣传先进个人、集体和典型经验。二是开展提示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加大提示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微视、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平台,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三微评选展播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2.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充分借助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和学生等群体,住建、民政、教育要联合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服务。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向社会发放,在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在社区、街道、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图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要积极组织居民楼院等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住建、人社、安监要加强对农民工等对象的消防培训。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要深入到重点单位、街道、社区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调动群众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督促单位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的训练。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当前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大的火灾事故。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其它地区火灾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实际,严密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各级政府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经信、住建、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安监、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乡镇(街道)综治办、安监办、居(村)委会、专兼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要开展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将所有社会单位都动员起来,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检查。要严格奖惩,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要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2023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花溪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结合花溪区消防安全现状,以“四个一”的工作内容(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作一次全面评估,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一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工作,确保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和全省“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9日-11月12日)。重点落实“四个一”工作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攻坚整治阶段(11月12日-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区督办督察局会将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四个一”工作内容,确保动员部署到位。

1. 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召开一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强调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达到工作成效。

2.区政府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集中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及本行业消防安全现状作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分析查找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区域,将分析评估结论作为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

4.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实际和火灾防控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行业或重点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制作工作推进表,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明确任务,着力抓好今冬明春工作火灾防控工作。

1.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责任体系,各级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实施,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务必亲自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两委要落实好火灾防控职责,加强农村村寨、居民楼院、城乡结合部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2.由区政府主导,区水务局牵头,区住建、规划、城管、消防、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与,在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制定《修订<花溪区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启动《花溪区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解决当前市政消火栓建设主体不明确,建成验收、移交程序缺失等问题。

3.由政府主导,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区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城管、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在2015年12月底前,启动消防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4.由区政府主导,区规划局负责,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区级中心城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5.抓城乡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综治办要将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纳入基层服务管理网格平台,明确其在基础数据采集、居民楼院和小场所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当地“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建设,同步开发和推广消防网格化管理模块,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和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015年12月底前,所有社区必须全部将消防工作融入网格管理平台,并明确工作人员的火灾预防职责,已开发“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的必须设置消防管理模块。2023年全“两会”结束前,全市30%的社区必须完成此项工作。二是完善乡村消防管理体系建设。2015年12月底前,对所有乡镇政府、村委消防工作管理领导等基本组织建立情况,村规民约、防火检查、巡查、重点人员监护、宣传教育、“十户联防”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培训演练情况,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水池等基本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其中,“十户联防”工作机制在2015年12月底前,全区70%村寨必须建立完善,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100%的村寨全部建立完善。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全部完成乡村专职、志愿消防队伍,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水池配备建设。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要下发责令整改清单,督促乡镇、村委在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整改完毕。三是强化城乡基层灭火力量建设。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在城区建立“六有”微型消防站,要建立与消防部门的联动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在2015年12月底前,要有70%社区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6.抓高层、地下建筑和城市综合体整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和城市综合体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完成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的排查整治工作。

7.民政、教育、卫计、住建、商务、文广、旅游、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牵头开展行业领域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民政局牵头对全区养老等民政福利机构开展整治;

(2)教育局牵头对全区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整治;

(3)卫计局牵头对全区医院开展整治;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卫生院开展整治;

(4)住建局牵头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搭建彩钢板的整治;城管局牵头对全区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开展整治;

(5)商务局牵头对全区商(市)场、物流场所开展整治;

(6)文广局牵头对全区歌舞游艺场所开展整治;

(7)旅游局牵头对全区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开展整治;

(8)安监局牵头对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开展整治;

(9)各公安派出所应按照《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属于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10)民宗局牵头对全区文物古建筑开展整治。

监督检查内容: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生产厂房、仓库或员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6.检查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检查养老等民政福利机构是否办理民政、消防等部门相关手续,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米,检查是否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卷盘。

8.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严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9.检查医院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特别是对占用疏散通道设置办公室、临时病床、锁闭封堵安全出口的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只出不进逐步清理的方式解决。

10.检查文物古建筑是否违章搭建危及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临时建构筑物;管理、使用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有效管理的情况,消除古建筑内存在不规范的用火用电现象;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古建筑内是否设置的公共娱乐、旅馆、招待所、食堂、职工宿舍、使用明火的加工作坊等场所;古建筑内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古建筑管理单位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11.检查商场、市场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是否占道为市、堵塞消防车道、搭建违章建筑,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是否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或损坏;门窗上是否设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

12.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生产厂房、仓库或员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三合一”问题。

(三)抓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全民化”。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开展专项宣传行动。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和“二微评选展播活动”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和学生等群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消防宣传骨干作用,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服务。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演练。依托任何形式的培训平台,加强对农民工等对象的消防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的训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职责任务,迅速部署落实,开展全方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分片包保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要以最实的工作措施,最强的工作手段,抓好工作落实。

(三)区督办督察局联合区消防大队对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任务清单及推进进度表》(见附件),在2015年12月底前,对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对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凡问题较多、工作不负责、落实不力的,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报区消防大队;2015年11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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